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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拟新增博士、硕士学位授权点调查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:

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《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》文件规定,按照学校第六届党委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,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博士点建设规模和质量,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,现对2026年、2029年、2032年三轮次拟新增博士、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摸底调查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填报范围

具有一定建设基础,三个轮次内学位授权点建设成效能够达到《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》(附件2)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。一级学科须已列入本学院重点建设学科规划。

二、工作要求

1、聚焦国家(区域)战略需求,推动博士、硕士学位点精准扩容。根据国家最新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精神,优先新增国家(区域)发展重点领域、空白领域和急需领域学位授权点,对基础学科、新兴学科、交叉学科以及专业学位授权点予以支持。请各学院聚焦国家(区域)重大战略需求凝练学科方向,突出本学位点的特色优势与不可替代性。

2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,统筹好自身内涵建设与资源整合工作。请各学院撰写本学院博士、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规划(附件3)。加强自身内涵建设,并及早谋划、合理汇聚校内相关资源,牵头学院应与相关学院充分沟通,统筹协调好人员、成果使用。申报学位点要重点在补短板、强弱项上下功夫,集中力量进行针对性建设,确保学位点建设成效在申请轮次前全面优于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。

3、合理统筹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申报,做好材料填报工作。拟2026年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的博士、硕士学位授权点填写申请基本条件对照表和相应的简况表。

4、学科门类名称、一级学科名称及其代码、专业学位类别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、教育部2022年颁布的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(2022年)》(附件1)填写。

5、《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》(附件2)中,“相关学科”特指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》(https://www.acge.org.cn/encyclopediaFront/enterEncyclopediaIndex)中所列的相关学科。

6、除表中另有说明外,所填报各项内容统计时间范围为:2021年1月1日—2024年10月15日。

7、学校今后将根据此次调查结果分配各学院学科建设经费,重点支持列入规划中的学科。

三、报送时间

请各学院根据上述工作要求,10月7日提交《拟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意向表》(附件4),10月15日前提交本学院博士、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规划、《申请基本条件对照表》(附件5,每个拟新增学位点填一张)、《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》(附件6)、《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》(附件7)、《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》(附件8)1份纸质版(签字、盖院章)和电子版至校研究生处。

联系人:秦  霞  

电  话:64900669

邮  箱:ldyjs@buu.edu.cn

 

附件:

1、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(2022年)

2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(2023版)

3、学院博士、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规划

4、拟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意向表

5、申请基本条件对照表

6、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

7、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

8、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

 

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校研究生处

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  2024年9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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